【招标公告】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公共租赁房13#楼三层集中式商业房地产租赁(第四次招标)
【招标公告】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公共租赁房13#楼三层集中式商业房地产租赁(第四次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上街镇美岐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公共租赁房13#楼三层集中式商业房地产租赁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公共租赁房13#楼三层集中式商业房地产租赁(第四次招标)招标公告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公共租赁房13#楼三层集中式商业房地产租赁(第四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WY2023-020
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闽侯县上街镇美岐村民委员会委托,对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公共租赁房13#楼三层集中式商业房地产租赁(第四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并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HSWY2023-020
2、项目概况:拟出租标的物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源通西路16号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公共租赁房13#楼三层集中式商业房地产,总建筑面积约7051㎡,以红线范围内面积为准。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获取招标文件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2月27日起至2024年03月0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02: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上市133号)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4.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投标人必须承诺按招标人要求安装电梯(电梯品牌要求在上海三菱电梯、日立、蒂森克虏伯内选择一种);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元)。
5.2缴交时间:投标人须在2024年03月12日下午17:0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公共租赁房13#楼三层集中式商业房地产租赁(第四次招标)(或招标编号:HSWY2023-020)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需补缴。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闽侯县上街镇美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帐 号: 3500161663905250254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上街支行
6、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3月13日上午09:30之前提交到上街镇村级“三资”管理办公室二楼(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国宾大道367-15)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上街镇村级“三资”管理办公室二楼(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国宾大道367-15)。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若有相同的投标报价,则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球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都将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闽侯县上街镇美岐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闽侯县上街镇美岐村民委员会
地 址:闽侯县上街镇美岐村
联系方式:****** 、陈先生 13559154444、*** 15980225668
招标代理机构: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上市133号
联系方式:*** ***
附件1:
招标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址 | 招租年限 | 总建筑面积(约) | 租金最低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1 |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公共租赁房13#楼三层集中式商业房地产租赁(第四次招标)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源通西路16号 | 12年 | 7051㎡ | 39元/㎡/月 | 200万元 | 300万元 |
注:
1、本次招租按月租金单价报价(元/㎡/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39元/㎡/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以“元”为报价单位,以1元或其整数倍递增报价,填写字迹要清晰,字迹模糊不清或无法辨认或涂改视为无效报价。
2、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3、免租期:六个月免租期;
4、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每36个月递增一次,每次递增3%;
5、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按月支付,第一次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付清;以后应在每月的30日前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
6、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安装电梯,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电梯设备的合格证明、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应交由招标人备案留底(电梯品牌要求在上海三菱电梯、日立、蒂森克虏伯内选择一种)。中标人后期如遇运营不善无法缴纳租金的情况或中途退租,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业房地产,没收履约保证金。商业房地产内已装修的固定装修和包括电梯、空调等设备视为该商业房地产的附着物,不能随意拆除和移动,全部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中标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追索中标人由于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7、租金不包括物业费,物业费由中标人自行和物业结算。
8、若约定的交付时间与实际交付时间不一致的,按招标人实际移交的时间为准。租金按实际移交时间开始计取。
9、中标人在承租期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遇群众投诉举报或相关部门整改通知,中标人应负责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中标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纠纷,中标人应友好协商解决纠纷。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0、为了打造一流商业环境,加大商业街宣传力度,中标人在承租期间应在醒目位置安装固定广告牌,文字内容应体现“美岐商业街”,相关广告收益归中标人所有。
1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的80%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采购公告附件:
- 2 招标公告.docx (md5:4722bae5560dffda41818fa26aa89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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