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玉屏路片区(南片)场地平整工程地勘、设计、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编制一体化二次招标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4-02-27

【招标公告】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玉屏路片区(南片)场地平整工程地勘、设计、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编制一体化二次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玉屏路片区(南片)场地平整工程地勘、设计、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编制一体化二次招标(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号为ZCZBY三明2024008的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玉屏路片区(南片)场地平整工程地勘、设计、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编制一体化二次招标已由宁发改[2020]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玉屏路片区(南片)场地平整工程地勘、设计、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编制一体化二次招标(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
2.3.工程建设规模:水土保持边坡治理约15万平方米,场地平整土石方约300万方。排水沟水渠约2000米。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玉屏路片区(南片)场地平整工程地勘、设计、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编制一体化二次招标。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人民币30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玉屏路片区(南片)场地平整工程地勘、设计、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编制一体化二次招标(勘察设计);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及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并配合业主办理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勘察工作由设计单位自行协调进度,若因该项工作原因造成设计工作延误,由设计单位全权负责。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并出具上述工作内容的测量报告和勘察报告;②施工图设计: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可研及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③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编制。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5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项目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企业,并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如中标单位没有勘察资质,允许中标单位将勘察部分分包给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勘察单位实施,中标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应报甲方备案;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3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3201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开标室(宁化县体育中心2楼);
7.2.投标单位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地勘按单孔2000元计取,设计费按按工程预算审后价的1%计取,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编制按5万元包干。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16号地办公楼5层
邮编:3654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18层2-3号,邮编:365000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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