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水南镇乾滩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主体[补充通知]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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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水南镇乾滩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主体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关于水南镇乾滩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现就水南镇乾滩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及修改通知:
原: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本工程施工工期要求为100个日历天。若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按延误每天50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因工期延误导致实际进度与施工计划进度不符的,承包人应修订施工进度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若造成的工期延误使实际进度滞后施工计划进度30%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承包人应按履约保证金数额向发包方赔偿,或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  。
现修改为: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本工程施工工期要求为90个日历天。若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按延误每天50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因工期延误导致实际进度与施工计划进度不符的,承包人应修订施工进度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若造成的工期延误使实际进度滞后施工计划进度30%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承包人应按履约保证金数额向发包方赔偿,或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  。
2、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网站上发布。咨询电话:059822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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