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东山路(山水大道至现状东山路)道路工程(K0+00~K0+140段)抽取告知书
【招标结果】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东山路(山水大道至现状东山路)道路工程(K0+00~K0+140段)抽取告知书: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东山路(山水大道至现状东山路)道路工程(K0+00~K0+140段)抽取告知书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东山路(山水大道至现状东山路)道路工程(K0+00~K0+140段)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50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东山路(山水大道至现状东山路)道路工程(K0+00~K0+140段)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台行审经[2022]44号、漳台行审经[202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东山路西起山水大道,东至现状东山路,为一条东西走向的道路,本次实施 K0+00~K0+140 段,道路红线宽度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和照明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东山路(山水大道至现状东山路)道路工程(K0+00~K0+140 段)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和照明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为准);
(2)发包内容: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东山路(山水大道至现状东山路)道路工程(K0+00~K0+140段);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2721623.75元(含暂列金:116988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②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③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不包含工程暂列金、暂估价、预留金),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标准的30%计取(以财政预算审核价为基数,不包含工程暂列金、暂估价、预留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预算编制费)和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施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预算审核书(招标控制价)的暂列金中单独列项计算(按实结算)。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 月27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4.3 抽取时间:2024-02-28 09:30;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法[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详见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0%于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待工程量完成至50%且已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已全部用于工程措施项目后与工程款同步据实支付,支付时需提交上次已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出使用情况,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②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计量(不含设计变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于次月支付。每月拨付进度款前需提交上个月已完成工程量的相关工程过程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财政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④预留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缺陷责任期2年)承包人提交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结清剩余的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注:支付工程款项时,①承包人提出申请拨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应提供办理工程相关一切险(含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劳工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等相关证明;②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国家正式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③第二次及以后每次拨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出具之前该承包人已发放给本工程劳务人员的工资表和银行流水。④工程款全部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⑤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应根据相关税务规定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因承包人的发票违规,导致发包人被补税、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⑥本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及漳州市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当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承诺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若出现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或向发包人索要工资等情形,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50万元人民币承诺违约金;若由发包人或政府有关部门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所代付的农民工工资总金额20%的管理费。)。。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不含暂列金额);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履约担保缴交时间: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缴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退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5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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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E3506927202000150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东山路(山水大道至现状东山路)道路工程(K0+00~K0+140段)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台行审经[2022]44号、漳台行审经[202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东山路西起山水大道,东至现状东山路,为一条东西走向的道路,本次实施 K0+00~K0+140 段,道路红线宽度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和照明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东山路(山水大道至现状东山路)道路工程(K0+00~K0+140 段)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和照明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为准);
(2)发包内容: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东山路(山水大道至现状东山路)道路工程(K0+00~K0+140段);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2721623.75元(含暂列金:116988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②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③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不包含工程暂列金、暂估价、预留金),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标准的30%计取(以财政预算审核价为基数,不包含工程暂列金、暂估价、预留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预算编制费)和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施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预算审核书(招标控制价)的暂列金中单独列项计算(按实结算)。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 月27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4.3 抽取时间:2024-02-28 09:30;
4.4 抽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法[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详见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0%于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待工程量完成至50%且已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已全部用于工程措施项目后与工程款同步据实支付,支付时需提交上次已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出使用情况,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②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计量(不含设计变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于次月支付。每月拨付进度款前需提交上个月已完成工程量的相关工程过程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财政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④预留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缺陷责任期2年)承包人提交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结清剩余的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注:支付工程款项时,①承包人提出申请拨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应提供办理工程相关一切险(含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劳工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等相关证明;②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国家正式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③第二次及以后每次拨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出具之前该承包人已发放给本工程劳务人员的工资表和银行流水。④工程款全部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⑤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应根据相关税务规定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因承包人的发票违规,导致发包人被补税、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⑥本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及漳州市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当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承诺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若出现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或向发包人索要工资等情形,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50万元人民币承诺违约金;若由发包人或政府有关部门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所代付的农民工工资总金额20%的管理费。)。。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不含暂列金额);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履约担保缴交时间: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缴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退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5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 | 邮 编: | 363107 | ||
电子邮箱: |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
联系人: | *** | ||||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 ||||
地 址: |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 ||||
联系电话: | 0596-6778808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新城国际1幢2单元2809室 联系电话: *** | |||||
| 日 期: | 2024年02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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