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健身房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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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健身房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健身房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 月 1 日 上 午 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4009
项目名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健身房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9.888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888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是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健身房改造项目,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磋商文件、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2月19日起至2024年2 月 26 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方式:供应商须将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 月 1 日 上 午 9: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3 月 1 日 上 午 9:30 (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北张口下施村下施101号
联 系 人: ***
联系方法:***
13.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联系人:***
联系方法:***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健身房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 月 1 日 上 午 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4009
项目名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健身房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9.888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888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磋商 保证金 |
1 | 健身房改造 | 1项 | *** | 建筑业 | 否 | 5988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是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健身房改造项目,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磋商文件、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2月19日起至2024年2 月 26 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方式:供应商须将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 月 1 日 上 午 9: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3 月 1 日 上 午 9:30 (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服务费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308 | |
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 |
联系电话:0591-28026609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北张口下施村下施101号
联 系 人: ***
联系方法:***
13.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联系人:***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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