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龙岩市 | 采购单位 | 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受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825]YZCG[GK]2024001、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5]YZCG[GK]2024001
项目名称: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41,100.00元
采购包1(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应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4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4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4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2(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水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93,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3,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931.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视同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供应商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中注明“复印无效,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供应商未提供原件的,不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 财库〔2022〕19号,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1)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视同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供应商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中注明“复印无效,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供应商未提供原件的,不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2)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 财库〔2022〕19号,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2-08
至 2024-02-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2-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龙岩国际商贸中心B幢3梯1912室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揭乐乡揭乐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龙岩国际商贸中心B幢3梯19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8日
相关附件:
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项目-文件集.zip
受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825]YZCG[GK]2024001、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5]YZCG[GK]2024001
项目名称: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41,100.00元
采购包1(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应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4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4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4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07020101-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总磷治理应急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048,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2(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水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93,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3,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931.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1 | 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连城县揭乐乡官峰溪水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93,1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视同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供应商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中注明“复印无效,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供应商未提供原件的,不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 财库〔2022〕19号,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1)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视同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供应商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中注明“复印无效,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供应商未提供原件的,不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2)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 财库〔2022〕19号,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2-08
至 2024-02-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2-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龙岩国际商贸中心B幢3梯1912室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揭乐乡揭乐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龙岩国际商贸中心B幢3梯19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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