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园博1号、莲花新城中心安保人员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4-01-20

【招标公告】园博1号、莲花新城中心安保人员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白士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园博1号、莲花新城中心安保人员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厦门白士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园博1号、莲花新城中心安保人员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ZKXM2024004
2、项目名称:园博1号、莲花新城中心安保人员招标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招标要求
1
1-1
园博1号、莲花新城中心安保人员招标项目
***
5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园博1号人员编制13人,年度费用人民币865200元;莲花新城中心人员编制59人,年度费用人民币3697200元。合计总控制价为***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合同续签条件条款:1.年度第三方业主满意度达85%以上;2.项目月考核平均得分90分以上;3.未发生群诉群访事件;4.积极配合创城工作,未出现文明创城失职被追责或问责事件。满足以上4个条件,且合作方、合作条件及金额等合同条款没有发生变化的,中标人可于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签订新一年的服务合同,连续签约次数不得超过2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保安队伍的日常工作应依照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和服务标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每月对保安队伍进行考核,以考核分数以及人员在岗编制支付每月费用。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公开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均有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
4.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
(一)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二)1、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4.4.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暂无行政处罚信息”的页面截图;
4.5.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暂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页面截图。
4.6.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
4.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8.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
4.9.供应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4.10.投标人应为公安机关批准成立的专业保安公司,并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2024年01月19日起至2024年02月05日,每天9:00-12:00,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 132 号华美空间 C2 楼 2M、2N 单元;投标人可直接到上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kzb0592@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公开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报名或未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
7、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2月1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
9、本项目采购人:厦门白士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23号翔辉大厦
联系人姓名:***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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