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答疑纪要[第(1)次]
【招标公告】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答疑纪要[第(1)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永安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招标编号:E3504810401100154001),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1:“本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条款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还需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一项(完工或竣工)工程建安投资不小于5000万元的堤防提升工程并且近五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水利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贡献人加2分,满分2分。
②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的工程业绩,每人每项加。专业监理工程师还需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近五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水利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贡献人,每项加 1分,满分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8时30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日8时30分”。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做相应修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永安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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