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莆田市 发布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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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莆田市 采购单位 仙游县石苍乡高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邀请招标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编号:鑫之源招仙字【2024】第00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苍乡高阳村露营基地建设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县石苍乡高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1福建旺銮建设有限公司  2福建宸桐建设有限公司  3 福建省凡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仙游县石苍乡;
2) 工程建设规模:约335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应范围);
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原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简易邀请抽取招标,只有被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投标人直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纸质材料、预算审核书纸质材料、施工图纸纸质材料以及电子版。投标人须提交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以上材料装订壹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仙游办事处。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招标人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柒仟圆整(67000元)。(具体缴交办法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 10时 00分,提交地点为:仙游县石苍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仙游县石苍乡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1)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执行。
2)招标公告不详细之处,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石苍乡高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仙游县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仙游县
电话:***
联系人:***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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