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民委员会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林奎道路建设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民委员会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林奎道路建设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肖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林奎道路建设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林奎道路建设工程(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X[CS]2023123
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林奎道路建设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260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1.2347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肖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林奎道路建设工程(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X[CS]2023123
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林奎道路建设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260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1.2347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元)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
1 | 1-1 |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林奎道路建设工程(二次) | 1项 | *** | 否 | *** | 1712347.2 | 34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肖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
银行账号:80601400002666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大寨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肖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