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二期)--新度镇(扬美村、锦墩村、郑坂社区、渠桥村、下坂村、新度社区(二期)、沟口社区(二期))勘察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所属地区:福建莆田市 发布日期:2024-01-13

【招标公告】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二期)--新度镇(扬美村、锦墩村、郑坂社区、渠桥村、下坂村、新度社区(二期)、沟口社区(二期))勘察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莆田市 采购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二期)--新度镇(扬美村、锦墩村、郑坂社区、渠桥村、下坂村、新度社区(二期)、沟口社区(二期))勘察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答疑纪要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二期)--新度镇(扬美村、锦墩村、郑坂社区、渠桥村、下坂村、新度社区(二期)、沟口社区(二期))勘察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E3503040301200152003






招 标 人: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一、招标文件修改
1、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建设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污水类项目
更改为: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建设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污水类项目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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