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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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宁德高速公路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01]NDZC[CS]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1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合同支付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6

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产品到货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通过第三方测试、最终验收并经结算评审后(备注: 当结算评审金额<合同总金额,剩余金额=结算评审金额一合同总金额的60%;当结算评审金额>合同总金额,剩余金额=合同总金额的40%;),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更改为: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6

合同支付方式
1、产品到货签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设备安装调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通过第三方测试、最终验收并经结算评审后(备注:当结算评审金额≤合同总金额,剩余金额=结算评审金额—合同总金额的60%;当结算评审金额>合同总金额,剩余金额=合同总金额的40%。),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宁德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万安西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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