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源电力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莆田石盘风电场项目落浔岛无居民海岛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莆田市 发布日期:2024-01-09

【招标公告】龙源电力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莆田石盘风电场项目落浔岛无居民海岛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莆田市 采购单位 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龙源电力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莆田石盘风电场项目落浔岛无居民海岛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莆田石盘风电场项目落浔岛无居民海岛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0198,招标人为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1)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
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莆田市南日岛东北侧海域,东经119°28′~119°40′,北纬 25°12′~25°17′,南日岛以东1~14km海域,总装机容量为40万千瓦,包括100台单机容量为4MW的风机、风电场区内35/220kV海缆、2座陆上升压站(南日岛升压站和东罗盘岛升压站),项目已投产并网。项目实际用海情况与原批复用海发生变化,需要办理海域使用变更手续,需要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及相关专题。
(2)莆田石盘风电场项目
莆田石盘风电场项目位于莆田秀屿区南日镇西北侧丘陵台地。项目装机容量4.75万千瓦,包括19台单机容量为2.5MW的风机,项目已投产并网。莆田石盘风电场为陆上风电项目,位于南日镇石盘村,其中有2台风机建在无居民海岛落浔岛上,风机和海底电缆管道用岛面积2.8674公顷。根据相关规定,需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相关专题, 向行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岛申请。
2.1.2招标范围: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相关专题,莆田石盘风电场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相关专题,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省政府的批复及不动产权证。报价费用包含专家评审产生的所有费用。
2.1.3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月完成。
2.1.4质量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整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与采购人的联络,派专人到现场收集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料准确性负责,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编制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省政府的批复及不动产权证。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海洋测绘)。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海上风电工程的海域使用论证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1-29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
    邮    编:350004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12097914@ch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12003800@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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