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度口腔设备、检验设备、手术设备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4-01-07

【招标公告】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度口腔设备、检验设备、手术设备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度口腔设备、检验设备、手术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委托,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90]GKZB[TP]202300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度口腔设备、检验设备、手术设备等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度口腔设备、检验设备、手术设备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GKZB[TP]2023003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度口腔设备、检验设备、手术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71,600.00元
采购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度口腔设备、检验设备、手术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4,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4,600.00元
谈判保证金: 1,34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种植机系统 1(套) 供口腔科开展诊疗工作使用,质保≥2年 72,300.00 工业
1-2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超声骨刀 1(套) 供口腔科开展诊疗工作使用,质保≥2年 62,3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采购包2(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度口腔设备、检验设备、手术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9,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59,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2,5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自动组织脱水机 1(台) 供病理科开展诊疗工作使用,质保≥3年 180,000.00 工业
2-2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1(台) 供检验科开展诊疗工作使用,质保终身 79,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采购包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度口腔设备、检验设备、手术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7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78,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3,7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322400-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吊塔 6(套) 供手术室开展诊疗工作使用,质保≥3年 168,000.00 工业
3-2 A02322400-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双头无影灯 3(套) 供手术室开展诊疗工作使用,质保≥3年 21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项目采购包为要求采购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一)本项目要求预留69.49%及以上给中、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须按格式要求填写该分包中、小、微企业的信息,详见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格详见首次响应文件格式。);3、《分包意向协议》中该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该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供应商可在此处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也以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条款号3.2.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第(9)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中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供应商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仅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采购包2: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供应商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仅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采购包3: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供应商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仅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1-06
至 2024-01-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01-11 09: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701(6层)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仓山场地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1-11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701(6层)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仓山场地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临湖7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新镇杨周路21号1#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6日
相关附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3年度口腔设备、检验设备、手术设备等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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