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东铺头街道文体中心施工
【招标公告】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东铺头街道文体中心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东铺头街道文体中心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东铺头街道文体中心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3﹞7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瑞京路以北、东铺头中心小学以南;
2.2.工程建设规模: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东铺头街道文体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434.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49.46平方米,文体中心本栋建筑面积为1618.83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80.53平米),非机动车停车棚计容建筑面积为30.63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室外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东铺头街道文体中心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元,建筑面积 1649.46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 1649.46 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属于小型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元,发包价为人民币 5751641.31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 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闽建许〔2020〕2号、闽建许〔2021〕7号、闽建许〔2022〕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各省级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附相关政策文件)。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下载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 年 01 月 09 日 12: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01 月 10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金峰南路9号文体广电中心大楼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北镇二里99号3楼203-5单元,邮编:361100
电子邮箱:765286475@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芗城区元光北路建设局大楼7楼
联系电话:0596-23086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东铺头街道文体中心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3﹞7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瑞京路以北、东铺头中心小学以南;
2.2.工程建设规模: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东铺头街道文体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434.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49.46平方米,文体中心本栋建筑面积为1618.83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80.53平米),非机动车停车棚计容建筑面积为30.63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室外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东铺头街道文体中心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元,建筑面积 1649.46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 1649.46 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属于小型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元,发包价为人民币 5751641.31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 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闽建许〔2020〕2号、闽建许〔2021〕7号、闽建许〔2022〕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各省级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附相关政策文件)。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下载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 年 01 月 09 日 12: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01 月 10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金峰南路9号文体广电中心大楼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北镇二里99号3楼203-5单元,邮编:361100
电子邮箱:765286475@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芗城区元光北路建设局大楼7楼
联系电话:0596-23086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