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政和县总医院电子支气管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政和县总医院电子支气管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政和县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政和县总医院电子支气管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政和县总医院电子支气管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JHX2023015
项目名称:政和县总医院电子支气管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6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6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邀请招标公告
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政和县总医院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受到邀请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NDJHX2023015)
2.招标项目内容: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到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文件售价叁佰元整,购买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此次投标合同包一须附人民币肆仟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
4、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资格的境内供货商;
(2)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时之前提交到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时。
开标地点: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
8、本项目公告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10、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相关缴交账户:
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
方式: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到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文件售价叁佰元整,购买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此次投标合同包一须附人民币肆仟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和县总医院
地址:政和县总医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政和县总医院电子支气管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JHX2023015
项目名称:政和县总医院电子支气管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6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6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邀请招标公告
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政和县总医院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受到邀请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NDJHX202301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预算总价 |
1 | 电子支气管镜医疗设备(二次招标) | 一套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 政和县总医院 | ****** | ***元 |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到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文件售价叁佰元整,购买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此次投标合同包一须附人民币肆仟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
4、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资格的境内供货商;
(2)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时之前提交到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时。
开标地点: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
8、本项目公告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10、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相关缴交账户:
类 别 | 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
开 户 行 | 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
账 号 | 13210101040013148 |
户 名 | 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
方式: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到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文件售价叁佰元整,购买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此次投标合同包一须附人民币肆仟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和县总医院
地址:政和县总医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佳和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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