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仓超市出租(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石仓超市出租(三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石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越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仓超市出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招标项目石仓超市出租(三次)已由石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石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越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石仓超市出租(三次)
项目编号:越卓(招)2023-003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位置:石仓超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低控制价:本次招标每年租金起价为¥1150000元。本项目承租期限为8年:以八年承租底价人民币(大写)玖佰贰拾万元整(***元)为基准价,超出承租底价的投标人中出价高者获得中标人资格,低于承租底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承租期限:八年(以合同租赁日期期限为准)。
承租方式:投标人自投工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含人为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一切税费由投标人自负。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中标法。
承租款支付方式:承租人须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于合同签订当天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第二年的租金应在第一年租期届满的10日前缴纳,以此类推以后每年的租金缴纳期限。不予支付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第二年至第八年租期不予支付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按中标价的10%进行赔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自然人,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以身份证为认定标准)或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
(二)自然人投标必须是本人参与,非本人投标的不予接受;企业投标须法人参与,若法人无法亲自到场,则须提供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3年12月 26日至2023年12月 29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招标资料获地点及获取方式:福建越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招标资料2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01月03日 9 时30 分整(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 01月 03日 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超过时间不予接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办理招标文件证明凭证原件及投标人(个人或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出示相关材料,招标代理将有权拒绝接收。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福建越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室)。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80000元)
(1)以现金形式缴纳: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必须用信封密封,封口处:企业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参选资格。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2)转账形式:应在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16111010010006165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胜利路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越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不计利息。
(3)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非现金形式) :2024年 01 月 02 日 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wq.gov.cn/cms/html/lwqrmzf/index.html) 、龙文区传媒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石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迎宾路50号石仓迎泰楼
联系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越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 2488157422@qq.com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石仓超市出租(三次)
项目编号:越卓(招)2023-003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位置:石仓超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低控制价:本次招标每年租金起价为¥1150000元。本项目承租期限为8年:以八年承租底价人民币(大写)玖佰贰拾万元整(***元)为基准价,超出承租底价的投标人中出价高者获得中标人资格,低于承租底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承租期限:八年(以合同租赁日期期限为准)。
承租方式:投标人自投工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含人为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一切税费由投标人自负。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中标法。
承租款支付方式:承租人须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于合同签订当天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第二年的租金应在第一年租期届满的10日前缴纳,以此类推以后每年的租金缴纳期限。不予支付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第二年至第八年租期不予支付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按中标价的10%进行赔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自然人,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以身份证为认定标准)或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
(二)自然人投标必须是本人参与,非本人投标的不予接受;企业投标须法人参与,若法人无法亲自到场,则须提供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3年12月 26日至2023年12月 29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招标资料获地点及获取方式:福建越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招标资料2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01月03日 9 时30 分整(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 01月 03日 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超过时间不予接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办理招标文件证明凭证原件及投标人(个人或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出示相关材料,招标代理将有权拒绝接收。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福建越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室)。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80000元)
(1)以现金形式缴纳: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必须用信封密封,封口处:企业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参选资格。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2)转账形式:应在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16111010010006165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胜利路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越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不计利息。
(3)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非现金形式) :2024年 01 月 02 日 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wq.gov.cn/cms/html/lwqrmzf/index.html) 、龙文区传媒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石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迎宾路50号石仓迎泰楼
联系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越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09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 24881574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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