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溪县城市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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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3]AZ068号
项目名称:安溪县城市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釆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釆购活动,现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安溪县城市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Y[2023]AZ068号
3.釆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釆购标的
数量
预算审核价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1项
***.00
***.00
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方式:报名后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联系方式:***13788835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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