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JHDFSC-F1005)(第1包)
【招标公告】某单位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JHDFSC-F1005)(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2024年度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单位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公告
(2023-JHDFSC-F1005)
我单位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3-JHDFSC-F1005
三、项目概况:
(一)名称、数量: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或招标文件。
(二)供货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需求方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等;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平台等政府平台以及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参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三年无亏损(2020年-2022年);
5.无特殊情况,后期招标工作开标场所设置在福鼎地区;
6.供应商需具备专用评标场所和开标场所。
7.有水运工程和市政工程招标业绩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17:00止,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报价方报价时须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1.供应商报名表(附件中下载);
2.法人代表授权书(含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也可提供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有效凭证;
5.近3个月(次)纳税的有效凭证;
6.非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统一装订成册,随报价文件一并提交(与报价文件分开密封提交)。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发放。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4年1月17日08:00-10:0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
七、评标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后随机抽取一家作为拟中标单位,再随机抽取两家作为备选单位。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二)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21日
(2023-JHDFSC-F1005)
我单位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3-JHDFSC-F1005
三、项目概况:
(一)名称、数量: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或招标文件。
(二)供货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需求方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等;
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平台等政府平台以及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参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三年无亏损(2020年-2022年);
5.无特殊情况,后期招标工作开标场所设置在福鼎地区;
6.供应商需具备专用评标场所和开标场所。
7.有水运工程和市政工程招标业绩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17:00止,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报价方报价时须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1.供应商报名表(附件中下载);
2.法人代表授权书(含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也可提供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有效凭证;
5.近3个月(次)纳税的有效凭证;
6.非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统一装订成册,随报价文件一并提交(与报价文件分开密封提交)。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发放。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4年1月17日08:00-10:0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
七、评标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后随机抽取一家作为拟中标单位,再随机抽取两家作为备选单位。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二)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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