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350206]xmth[CS]2023002、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6]xmth[CS]2023002
项目名称: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5,000.00元
采购包1(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0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489,106.39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采购人竣工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书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关于资质证书自动延期的有关文件。;(2)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响应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要求承建工程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否则不认定为中小企业。若供 应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应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确认供 应商企业规模;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符合本条款要求的供 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部分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部分附件7-1-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的,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 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 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 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 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⑦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制度文件若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制度文件若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2-18
至 2023-12-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29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12-29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模式,供应商可以选择到磋商现场解密磋商或选择远程解密磋商,供应商选择到磋商现场的,请携带CA证书,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根据指引,按规定(刷身份证)进入评标区洽谈室进行解密及签章(建议到现场的供应商携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以备响应线上最终报价)。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进入“开标/开启投标”→“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按流程 进行解密及签章。请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流程,务必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市分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 【服务专区】→【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并仔细阅读《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确保使用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配置正常及CA能够正常使用。②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可上网的电脑用于接受在线磋商邀请(最终报价),应保证使用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配置正常,具体操作请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市分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 【服务专区】→【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并仔细阅读《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③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开始后至评审结束前,应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评审服务中心——【评审等候大厅】,全程关注磋商小组工作动态,实时刷新,及时做好响应评审有关准备。④磋商小组发出在线邀请时,供应商应在系统限定时间内做出响应。供应商网络通讯中断或者其他原因退出【评审等候大厅】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含再次报价)的,均视同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在线进行再次报价等响应时必须插入CA电子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29号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文件集.zip
受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350206]xmth[CS]2023002、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6]xmth[CS]2023002
项目名称: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5,000.00元
采购包1(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0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489,106.39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B02050000-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项目 | 1(项) | 否 | 复旦中山医院周边道路交通改善,包括:医院周边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 3,905,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采购人竣工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书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关于资质证书自动延期的有关文件。;(2)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响应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要求承建工程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否则不认定为中小企业。若供 应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应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确认供 应商企业规模;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符合本条款要求的供 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部分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部分附件7-1-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的,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 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 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 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 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⑦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制度文件若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制度文件若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2-18
至 2023-12-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29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12-29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模式,供应商可以选择到磋商现场解密磋商或选择远程解密磋商,供应商选择到磋商现场的,请携带CA证书,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根据指引,按规定(刷身份证)进入评标区洽谈室进行解密及签章(建议到现场的供应商携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以备响应线上最终报价)。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进入“开标/开启投标”→“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按流程 进行解密及签章。请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流程,务必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市分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 【服务专区】→【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并仔细阅读《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确保使用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配置正常及CA能够正常使用。②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可上网的电脑用于接受在线磋商邀请(最终报价),应保证使用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配置正常,具体操作请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市分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 【服务专区】→【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并仔细阅读《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③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开始后至评审结束前,应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评审服务中心——【评审等候大厅】,全程关注磋商小组工作动态,实时刷新,及时做好响应评审有关准备。④磋商小组发出在线邀请时,供应商应在系统限定时间内做出响应。供应商网络通讯中断或者其他原因退出【评审等候大厅】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含再次报价)的,均视同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在线进行再次报价等响应时必须插入CA电子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29号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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