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利洋村民委员会利洋村洋尾楼自然村道路水毁及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利洋村民委员会利洋村洋尾楼自然村道路水毁及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利洋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利洋村洋尾楼自然村道路水毁及附属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利洋村洋尾楼自然村道路水毁及附属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NX2023015
项目名称:利洋村洋尾楼自然村道路水毁及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71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71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注:
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定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本项目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通、管理、税金、维护维修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的全部费用及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等为完成项目所可能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请潜在供应商酌情报价。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供应商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会,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3)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脱贫攻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7)货物包装: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执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证明或佐证材料或声明等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报价无效,并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17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409648556@qq.com)。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利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利洋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17室
联系方式:***、***、40964855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利洋村洋尾楼自然村道路水毁及附属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NX2023015
项目名称:利洋村洋尾楼自然村道路水毁及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71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71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利洋村洋尾楼自然村道路水毁及附属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 *** | 0 | 建筑业 |
注:
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定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本项目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通、管理、税金、维护维修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的全部费用及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等为完成项目所可能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请潜在供应商酌情报价。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供应商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会,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3)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脱贫攻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7)货物包装: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执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证明或佐证材料或声明等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报价无效,并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17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409648556@qq.com)。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 户 名: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分公司 |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天湖支行 |
账 号:35050168635300000312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利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利洋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梯1417室
联系方式:***、***、40964855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