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周宁县梅山村至仙溪村道路工程塔山段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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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周宁县梅山村至仙溪村道路工程塔山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条件

    周宁县梅山村至仙溪村道路工程塔山段已由周宁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周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周宁县
    2.2控制价(估算价):339.69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319.313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周宁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周宁县梅山村至仙溪村道路工程塔山段》施工图,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个月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本项目发包价计算过程:3396947×(1-6%)=3193130元(含3%暂列金额);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提交的时间:应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提交,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发包人可另行追偿。若承包人采用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若后期开具等额满足上述条件的银行保函时,发包人将退还现金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3.3其它要求: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2月19日23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交易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时00分
    5.2交易地点: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地址:周宁县仙风大道(周宁武夷•龙腾世纪对面,龙腾湖边上))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5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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