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道228线福安下白石渔江至蕉城漳湾下塘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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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道228线福安下白石渔江至蕉城漳湾下塘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道228 线福安下白石渔江至蕉城漳湾下塘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国道228 线福安下白石渔江至蕉城漳湾下塘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国道228 线福安下白石渔江至蕉城漳湾下塘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HCZC(宁)2023-05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266.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国道228 线福安下白石渔江至蕉城漳湾下塘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1 | ***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 供应商报名期限:2023-12-12 08:00至:2023- 12 -19 18:00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1.现场报名:将《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
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2594328633@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2月22日15:00分前送至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2月22日15:00分前送至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总部经济大楼12层
邮 编: 352100
联系人:***
联系方法:***
13、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
邮 编: 352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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