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安市水头镇永泉山康朴北路路灯建设工程(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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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南安市五里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安市水头镇永泉山康朴北路路灯建设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南安市五里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委托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招标代理)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组织南安市水头镇永泉山康朴北路路灯建设工程(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南安市水头镇永泉山康朴北路路灯建设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QZLSCG[TP]2023110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为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1日止。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7,联系人:王利,18559568897)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名的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1日止。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与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
7.3谈判文件售价:200元,缴后不退。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5: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5日15:30时(北京时间),南安市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南安市水头镇水头中心大街中原商业广场嘉年华大酒店旁)。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安市五里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水头镇朴山工业区
联系人:***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
联系人:***
联系方法:***
12、谈判保证金缴交账户:
南安市五里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委托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招标代理)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组织南安市水头镇永泉山康朴北路路灯建设工程(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南安市水头镇永泉山康朴北路路灯建设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QZLSCG[TP]2023110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南安市水头镇永泉山康朴北路路灯建设工程(二次) | 1项 | 348404 | 否 | 348404 | 5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为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1日止。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7,联系人:王利,18559568897)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名的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1日止。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与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
7.3谈判文件售价:200元,缴后不退。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5: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5日15:30时(北京时间),南安市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南安市水头镇水头中心大街中原商业广场嘉年华大酒店旁)。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安市五里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水头镇朴山工业区
联系人:***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
联系人:***
联系方法:***
12、谈判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浦西支行 |
账 号 | 3505 0165 4256 0000 0140 |
收款单位 |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QZLSCG[TP]20231108 |
1、谈判保证金提交时间:于2023年12月14日中午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 2、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3、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电汇或转账形式(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按上述提交时间前提交汇至谈判保证金指定账户中,交纳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若银行无法识别谈判保证金到账情况或汇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则其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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