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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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答疑纪要(001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福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193002),针对投标人的质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答疑:
1、问题: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的管径为多少米?新建泵站处理能力每秒多少立方米?
答: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的管径为110mm-1500mm不等,具体以实际为准;新建泵站处理能力暂定为2个1000立方米/天,1个100立方米/天;具体处理能力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新增。
2、问题:招标文件第5页2.3、第9页项号10、第63页2.1.2(29)、第66页5.3、第69页9.2.10、9.2.14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
建议:建议删除“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此外,第66页5.3“...项目竣工验收并经结算审核且监理档案备案手续齐全后付至最终监理费的97%,余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退还(不计利息)。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期限: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建议修改为“...项目竣工验收并经结算审核且监理档案备案手续齐全后付至最终监理费的10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题:本项目要求配备8人,太多了。
理由: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工程1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配备5人即可。
建议:删减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员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要求的是最低配备标准,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题:招标文件第19页1.4.3“(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建议按第16页项号48中6执行。
答:按第16页项号48中6执行。
5、问题:招标文件第62页2.1.1“监理范围包括:设计图纸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具体为哪些?请予以明确。若不能明确的则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题:招标文件第63页2.1.2(36)“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及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进行监督”,第69页9.2.20,农民工资属于施工范围,不属于监理范围,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题:招标文件第64页2.3.4(六)“...除甲方原因外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10万元的违约金;——除甲方原因外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更换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5万元,其他监理人员更换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2万元”,太高了,也与第45页项号12、2、b、第98页(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2点的违约金前后不符。
理由:按闽建[2017]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范本“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
强烈要求:按第45页项号12、2、b、、第98页(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2点“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修改。
答:第64页2.3.4(六)“...除甲方原因外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5万元的违约金;——除甲方原因外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更换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1万元,其他监理人员更换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1万元”。
8、问题:招标文件第65页4.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题:招标文件第66页6.2.2“...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三个月内不支付费用,超过三个月后,每个月给予1万元补偿”不合理。
理由:因为监理人员每月都得发工资,且1万元还不够1个国注人员工资。
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或修改为“...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一个月内不支付费用,超过一个月后,每个月给予6万元补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问题:招标文件第66页6.2.3建议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此外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增加“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问题: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而第66页5.3“预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不合理。
建议: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能否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问题:招标文件第67页9.1履约担保形式“3.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闽建筑[2018]19号文规定取消闽建筑[2015]29号文中关于“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的规定,强烈建议本条款修改为“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答:履约担保形式3.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13、问题:招标文件第68页9.2.1“...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增加监理人员”,建议增加监理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问题:招标文件第99页(一)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有错吧?是适用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而不是适用勘察设计、监理、货物、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强烈要求按闽建筑[2022]3号附件2“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一)(适用勘察设计、监理、货物、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格式修改。
答:详见附件。
15、问题:招标文件第86页(一)投标函施工监理服务期是直接填写750日历天?还是按招标文件第17页项号49中2“暂定75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至竣工结算之日止”填写?请确认。
答:因文件格式制作受限,投标时填写“750日历天”或“暂定75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至竣工结算之日止”均予认可。但实际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暂定75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至竣工结算之日止。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福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一)
(适用勘察设计、监理、货物、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 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列明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三、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四、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五、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六、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答疑纪要(001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福安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193002),针对投标人的质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答疑:
1、问题: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的管径为多少米?新建泵站处理能力每秒多少立方米?
答: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的管径为110mm-1500mm不等,具体以实际为准;新建泵站处理能力暂定为2个1000立方米/天,1个100立方米/天;具体处理能力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新增。
2、问题:招标文件第5页2.3、第9页项号10、第63页2.1.2(29)、第66页5.3、第69页9.2.10、9.2.14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
建议:建议删除“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此外,第66页5.3“...项目竣工验收并经结算审核且监理档案备案手续齐全后付至最终监理费的97%,余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退还(不计利息)。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期限: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建议修改为“...项目竣工验收并经结算审核且监理档案备案手续齐全后付至最终监理费的10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题:本项目要求配备8人,太多了。
理由: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工程1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配备5人即可。
建议:删减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员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要求的是最低配备标准,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题:招标文件第19页1.4.3“(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建议按第16页项号48中6执行。
答:按第16页项号48中6执行。
5、问题:招标文件第62页2.1.1“监理范围包括:设计图纸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具体为哪些?请予以明确。若不能明确的则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题:招标文件第63页2.1.2(36)“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及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进行监督”,第69页9.2.20,农民工资属于施工范围,不属于监理范围,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题:招标文件第64页2.3.4(六)“...除甲方原因外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10万元的违约金;——除甲方原因外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更换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5万元,其他监理人员更换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2万元”,太高了,也与第45页项号12、2、b、第98页(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2点的违约金前后不符。
理由:按闽建[2017]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范本“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
强烈要求:按第45页项号12、2、b、、第98页(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2点“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修改。
答:第64页2.3.4(六)“...除甲方原因外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5万元的违约金;——除甲方原因外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更换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1万元,其他监理人员更换的支付违约金每人次人民币1万元”。
8、问题:招标文件第65页4.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题:招标文件第66页6.2.2“...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三个月内不支付费用,超过三个月后,每个月给予1万元补偿”不合理。
理由:因为监理人员每月都得发工资,且1万元还不够1个国注人员工资。
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或修改为“...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一个月内不支付费用,超过一个月后,每个月给予6万元补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问题:招标文件第66页6.2.3建议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此外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增加“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问题: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而第66页5.3“预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不合理。
建议: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能否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问题:招标文件第67页9.1履约担保形式“3.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闽建筑[2018]19号文规定取消闽建筑[2015]29号文中关于“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的规定,强烈建议本条款修改为“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答:履约担保形式3.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13、问题:招标文件第68页9.2.1“...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增加监理人员”,建议增加监理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问题:招标文件第99页(一)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有错吧?是适用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而不是适用勘察设计、监理、货物、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强烈要求按闽建筑[2022]3号附件2“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一)(适用勘察设计、监理、货物、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格式修改。
答:详见附件。
15、问题:招标文件第86页(一)投标函施工监理服务期是直接填写750日历天?还是按招标文件第17页项号49中2“暂定75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至竣工结算之日止”填写?请确认。
答:因文件格式制作受限,投标时填写“750日历天”或“暂定75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至竣工结算之日止”均予认可。但实际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暂定75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至竣工结算之日止。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福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一)
(适用勘察设计、监理、货物、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 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列明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三、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四、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五、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六、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