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1号楼1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10-04A-2023-D-E26483
项目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4.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4.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1.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4.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4.1.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关于食品方面许可的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4.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9)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1号楼12层)
方式:①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将报名应提交的扫描件资料发送至邮箱18649863796@163.com(林女士)进行投标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机构随即会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预留邮箱。★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格式自拟)盖公章原件扫描件、标书费转账凭证、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登记表(详见附件)。招标文件领取报名表见招标公告附件,请填写完整后和其他资料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 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1号楼12层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2326483
代理机构异议联系人:***
代理机构异议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69号华威大厦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1号楼12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1号楼1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10-04A-2023-D-E26483
项目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技术、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预算金额(元)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详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年 | *** |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4.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4.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1.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4.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4.1.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关于食品方面许可的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4.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9)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1号楼12层)
方式:①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将报名应提交的扫描件资料发送至邮箱18649863796@163.com(林女士)进行投标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机构随即会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预留邮箱。★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格式自拟)盖公章原件扫描件、标书费转账凭证、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登记表(详见附件)。招标文件领取报名表见招标公告附件,请填写完整后和其他资料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 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1号楼12层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2326483
代理机构异议联系人:***
代理机构异议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69号华威大厦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1号楼12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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