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香坪村“坑头”处耕地进出平衡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香坪村“坑头”处耕地进出平衡示范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德泽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香坪村"坑头"处耕地进出平衡示范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投标邀请书
受到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坪村“坑头”处耕地进出平衡示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大田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拔款 ,招标人为大田县梅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梅山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香坪村“坑头”处耕地进出平衡示范项目,总面积暂定76亩,总投资约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等,香坪村“坑头”处耕地进出平衡示范项目(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亩,面积约76亩,最终实施面积以实际验收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规定,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则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不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2)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3)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规定,由该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6)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办〔2022〕4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7)其它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受邀请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1 月 29 日至2023年 12 月 04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地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datian/或登录限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 12月12日8: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8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08 时30 分
7.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地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datia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明市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田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梅山镇梅秀新街36号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3-2号
电话: ***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大田县梅山镇人民政府纪检
地址: 大田县梅山镇
联系电话: 1990608761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0598-730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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