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海区城乡智慧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圳兴路改造提升(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龙海区城乡智慧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圳兴路改造提升(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龙海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在法定媒介发布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区城乡智慧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圳兴路改造提升(施工)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龙发改审【2023】133号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龙海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圳兴路西起于疏港路,东至兴安路,全长1489m,道路红线宽度18m,双向两车道+双侧非机动车道,道路等级城市支路,与疏港路交叉口区域建筑外立面及道路两侧绿地景观提升改造等。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土建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土建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27元(含暂列金额124万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2500<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4000万市政综合工程属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工程—城市支路,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市政公用工程,由二级建造师承担;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人民币***.27元(含暂列金额124万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⑤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⑥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 00:00:00至2023年12月18日 09:00:00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 12月 18日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仅限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采用此形式提交);或(2)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证)。投标人以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漳发改法规【2022】2号文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使用电子保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4楼,邮编:363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3栋2单元16层,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ty516@1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6535066
本招标项目龙海区城乡智慧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圳兴路改造提升(施工)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龙发改审【2023】133号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龙海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圳兴路西起于疏港路,东至兴安路,全长1489m,道路红线宽度18m,双向两车道+双侧非机动车道,道路等级城市支路,与疏港路交叉口区域建筑外立面及道路两侧绿地景观提升改造等。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土建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土建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27元(含暂列金额124万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2500<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4000万市政综合工程属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工程—城市支路,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市政公用工程,由二级建造师承担;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人民币***.27元(含暂列金额124万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⑤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⑥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 00:00:00至2023年12月18日 09:00:00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 12月 18日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仅限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采用此形式提交);或(2)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证)。投标人以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漳发改法规【2022】2号文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使用电子保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区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4楼,邮编:363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3栋2单元16层,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ty516@1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653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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