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大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供应商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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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厦门大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供应商遴选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厦门大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优化提升我校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学校决定建立公务出行车辆租赁供应商遴选库(以下简称“遴选库”),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申请报名参加遴选入库。
一、遴选库类别
本次遴选库建立实行分类入库、使用与管理,类别如下:
(一)小车类(9座及以下车辆)
(二)大车类(10座及以上车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申请入库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申请人申请入库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小车类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福建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9座及以下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不少于15辆,且总座位不少于90个;
(3)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租赁车辆(9座及以下)具有《福建省租赁汽车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租赁车辆(9座及以下)均已参保,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50万元/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
(5)轿车:5座乘用车参考使用大众迈腾、尼桑天籁、本田雅阁、丰田凯美瑞、大众帕萨特等同类型级别轿车,符合公务用车标准;
(6)商务车:7-9座乘用车参考使用别克GL8、本田奥德赛、上汽大通、厦门金旅、福特全顺等同类型级别商务车,符合公务用车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须提供《福建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福建省租赁汽车证》和有效期内的保单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2.大车类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省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10座及以上)不少于20辆,且总座位不少于700个;
(3)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10座及以上)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且具有《道路运输证》;
(4)驾驶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驾驶员数量应不少于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数量;
(5)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10座及以上)均已参保,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50万元/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
以上资格要求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有效期内的保单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及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1)
四、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4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
(二)递交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嘉庚3号楼711室
也可以在上述递交时间内通过EMS、顺丰快递送达(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颂恩楼711,林老师 0592-2181872)。
(三)入库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五、结果公示
供应商递交文件后,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将组织遴选入库审核工作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拟入库名单后,在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网站上公示入库名单。
六、联系方式
关于本次遴选工作的咨询,请与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林老师、许老师
电话:0592-2181872、0592-2181873
邮箱:lj0802@xmu.edu.cn
为优化提升我校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学校决定建立公务出行车辆租赁供应商遴选库(以下简称“遴选库”),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申请报名参加遴选入库。
一、遴选库类别
本次遴选库建立实行分类入库、使用与管理,类别如下:
(一)小车类(9座及以下车辆)
(二)大车类(10座及以上车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申请入库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申请人申请入库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小车类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福建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9座及以下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不少于15辆,且总座位不少于90个;
(3)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租赁车辆(9座及以下)具有《福建省租赁汽车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租赁车辆(9座及以下)均已参保,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50万元/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
(5)轿车:5座乘用车参考使用大众迈腾、尼桑天籁、本田雅阁、丰田凯美瑞、大众帕萨特等同类型级别轿车,符合公务用车标准;
(6)商务车:7-9座乘用车参考使用别克GL8、本田奥德赛、上汽大通、厦门金旅、福特全顺等同类型级别商务车,符合公务用车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须提供《福建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福建省租赁汽车证》和有效期内的保单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2.大车类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省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10座及以上)不少于20辆,且总座位不少于700个;
(3)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10座及以上)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且具有《道路运输证》;
(4)驾驶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驾驶员数量应不少于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数量;
(5)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10座及以上)均已参保,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50万元/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
以上资格要求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有效期内的保单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及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1)
四、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4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
(二)递交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嘉庚3号楼711室
也可以在上述递交时间内通过EMS、顺丰快递送达(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颂恩楼711,林老师 0592-2181872)。
(三)入库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五、结果公示
供应商递交文件后,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将组织遴选入库审核工作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拟入库名单后,在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网站上公示入库名单。
六、联系方式
关于本次遴选工作的咨询,请与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林老师、许老师
电话:0592-2181872、0592-2181873
邮箱:lj0802@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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