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寿宁景山国有林场2023年花化彩化整地挖穴、造林项目邀标公告
【招标公告】寿宁景山国有林场2023年花化彩化整地挖穴、造林项目邀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2023年花化彩化整地挖穴、造林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寿景林招〔2023〕004号
致:寿宁县润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寿宁县景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寿宁县绿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寿宁县鑫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花化彩化整地挖穴、造林项目已由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2023年11月10日场务会议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林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景山工区40大班010小班;41大班050小班
2.2 工程建设规模:设计面积100亩。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栽植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2.4 标段划分(如果有):/
2.5 工期要求:2023年12月15日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花化彩化整地挖穴、造林项目清单》、严格按《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要求进行造林等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技术规定、规范要求,并确保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检查验收,达到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营造林施工、林木育苗等农业技术开发的公司,未被林业主管部门列为“不诚信黑名单企业”,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
3.3 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 2023年11月 27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招标文件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元/亩。每档以1元/亩递减,投标者的有效标书中以报价最低者中标,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者用摇号的形式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3年11月28日9点前务必带现金壹仟元,经财务现场查验、当场密封后由林场保存,否则不得参加竞价。等到开标后,未中标者现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现金由财务收缴转为合同定金,中标后3天内应于林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林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5楼营林股二(地址:宁德市寿宁县东区景泰街12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不同标段的相关凭证原件只能对应其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日期及地点:开标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
9.开标地点为寿宁景山国有林场5楼会议室。
10.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德市林业局网站和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公开栏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
地址:寿宁县东区景泰街12号,邮编:355500
联系人:***
电话:***
致:寿宁县润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寿宁县景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寿宁县绿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寿宁县鑫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花化彩化整地挖穴、造林项目已由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2023年11月10日场务会议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林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景山工区40大班010小班;41大班050小班
2.2 工程建设规模:设计面积100亩。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栽植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2.4 标段划分(如果有):/
2.5 工期要求:2023年12月15日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花化彩化整地挖穴、造林项目清单》、严格按《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要求进行造林等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技术规定、规范要求,并确保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检查验收,达到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营造林施工、林木育苗等农业技术开发的公司,未被林业主管部门列为“不诚信黑名单企业”,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
3.3 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 2023年11月 27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招标文件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元/亩。每档以1元/亩递减,投标者的有效标书中以报价最低者中标,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者用摇号的形式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3年11月28日9点前务必带现金壹仟元,经财务现场查验、当场密封后由林场保存,否则不得参加竞价。等到开标后,未中标者现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现金由财务收缴转为合同定金,中标后3天内应于林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林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5楼营林股二(地址:宁德市寿宁县东区景泰街12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不同标段的相关凭证原件只能对应其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日期及地点:开标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
9.开标地点为寿宁景山国有林场5楼会议室。
10.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德市林业局网站和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公开栏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
地址:寿宁县东区景泰街12号,邮编:355500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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