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汽车北站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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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务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汽车北站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BFZB(Z)2023-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汽车北站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务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务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汽车北站;
2.2.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42656平方米,改造面积约7000平方米,其中场外约4800平方米,场内约22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州汽车北站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局部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内外场拆除和改造、标识导视系统更新,室外总体附属工程(含室外铺装、车辆进站口装饰、钢结构、消防管网维修工程、给排水工程(不含自来水公司实施部分)、电气工程、室内灯光照明等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进站口拆除改造工程、停车场指示系统、地面标志划线;主站房LOGO更改;售票大厅局部拆除改造工程,照明、配套电路改造;候车大厅翻新修补;卫生间拆除改造,化粪池改造;发车走廊墙地顶面翻新改造;母婴室改造翻新、视频系统+广播系统改造;北区新建钢结构行李房:新建钢结构工程、内部装修装饰、电路改造工程;停车场路面沥青铺设、道路标示线划线、局部翻新工程,消防管网维修工程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验收。
以上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中标人须配合办理项目前期建设合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审、项目的面积核算、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排永排、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申请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若需)。
⑤其他:施工临时通信、临时用水用电;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和备案。
2.4.最高投标限价:443万元(含暂列金额2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5个日历日(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竣工备案之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设计工期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核;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工程材料及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招标人审查认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要求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持报名表(加盖公章)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实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自带现金,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汇达并转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等形式之一。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fjpg.cn/)、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minyun.com.cn)、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eship.com)的网站上通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务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7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1217143@qq.com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中标服务费账户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方圆分理处
帐号:1402023709100006359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217143@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投标报名信息表
招标项目编号:FJBFZB(Z)2023-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汽车北站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务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务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汽车北站;
2.2.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42656平方米,改造面积约7000平方米,其中场外约4800平方米,场内约22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州汽车北站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局部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内外场拆除和改造、标识导视系统更新,室外总体附属工程(含室外铺装、车辆进站口装饰、钢结构、消防管网维修工程、给排水工程(不含自来水公司实施部分)、电气工程、室内灯光照明等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进站口拆除改造工程、停车场指示系统、地面标志划线;主站房LOGO更改;售票大厅局部拆除改造工程,照明、配套电路改造;候车大厅翻新修补;卫生间拆除改造,化粪池改造;发车走廊墙地顶面翻新改造;母婴室改造翻新、视频系统+广播系统改造;北区新建钢结构行李房:新建钢结构工程、内部装修装饰、电路改造工程;停车场路面沥青铺设、道路标示线划线、局部翻新工程,消防管网维修工程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验收。
以上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中标人须配合办理项目前期建设合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审、项目的面积核算、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排永排、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申请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若需)。
⑤其他:施工临时通信、临时用水用电;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和备案。
2.4.最高投标限价:443万元(含暂列金额2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5个日历日(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竣工备案之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设计工期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核;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工程材料及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招标人审查认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要求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持报名表(加盖公章)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实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自带现金,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汇达并转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等形式之一。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fjpg.cn/)、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minyun.com.cn)、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eship.com)的网站上通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站务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7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1217143@qq.com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中标服务费账户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方圆分理处
帐号:1402023709100006359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217143@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投标报名信息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通讯地址、收件人(招标文件、发票、中标通知书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均按此地址邮寄)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开具发票信息(请务必正确,中标后以此为准开发票) | 1、公司名称:2、税号:3、地址:4、电话: 5、开户行:6、账号:7、开票类型:(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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