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听力筛查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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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听力筛查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听力筛查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JXCG2023-100
项目名称: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听力筛查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屏)。4、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若有)。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5、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江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晋江市新华街39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联系方式:0595-8566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听力筛查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JXCG2023-100
项目名称: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听力筛查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 | 技术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一 | 1 |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听力筛查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 1批 | ***元 |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屏)。4、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若有)。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5、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江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晋江市新华街39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联系方式:0595-8566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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