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GT2023-SH289-新圩镇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GT2023-SH289-新圩镇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圩镇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圩镇社会救助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圩镇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T2023-SH2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198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镇口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19830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中国政府采购网作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之一,因该网站公告固定模板的原因,将本公告第一段“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更改为“项目概况:本采购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载明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采购公告载明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新圩镇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T2023-SH2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198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镇口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19830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获取采购文件 |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在线获取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 |
采购文件 购买方式: | 实名购买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报名时间): |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17:30 | |||
2、响应文件提交 | ||||
提交方式及地点: | 纸质文件递交,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至厦门市同安区北镇二里96号1402室开标室一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09:30 | |||
3、开启时间及地点 | ||||
开启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09:30 | |||
开启地点: | 厦门市同安区北镇二里96号1402室评标室 | |||
4、其他 | ||||
其他: | 1、项目联系人及电话:***;0592-2219830 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5、监督部门 | ||||
监督部门: | / | |||
6、项目详情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96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 | 最高限价(如有): | 96万元 | |
采购需求: | 新圩镇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数量1项;服务时间:2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信用记录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中国政府采购网作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之一,因该网站公告固定模板的原因,将本公告第一段“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更改为“项目概况:本采购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载明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采购公告载明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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