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新能源天然气检测服务年度协议采办(重新招标第2次)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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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建新能源天然气检测服务年度协议采办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CGP-23-SZF-FJFGS-0024
项目名称: 福建新能源天然气检测服务年度协议采办
招标人: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公告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 福建新能源天然气检测服务年度协议采办(重新招标第2次)
数量:
完工期: 合同服务期三年,签订1+1+1合同,具体项目以供应商收到服务委托单为准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 福建新能源主要经营范围为福建省范围内天然气销售业务,为保证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销售合同的执行,保障交付气质合格,避免或解决气质纠纷,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开展天然气检测服务并出具报告。本次采购包含未来3年的天然气检测服务工作量。本次采购工作量为采购人预估仅作报价使用,合同有效期内,实际工作以采购人发出的工作委托单为准。
项目所在地: 福建省内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应答人具备CNAS认证的实验室。
3.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天然气气质检验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5.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6.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11-16 到 2023-11-2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01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3-12-01 10: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其实质为询价。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公开询价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应答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询价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08号中骏大厦A座513
地址:
联系人: ***
联系人:
电子邮箱: xiaohua2@cnooc.com.cn
电子邮箱:
邮编: 361006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592-2939808
投诉受理人: 邵波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010-84527748
投诉受理人邮箱: shaobo@cnooc.com.cn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编号: CGP-23-SZF-FJFGS-0024
项目名称: 福建新能源天然气检测服务年度协议采办
招标人: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CGP-23-SZF-FJFGS-0024/01 | 福建新能源天然气检测服务年度协议采办(重新招标第2次)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 福建新能源天然气检测服务年度协议采办(重新招标第2次)
数量:
完工期: 合同服务期三年,签订1+1+1合同,具体项目以供应商收到服务委托单为准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 福建新能源主要经营范围为福建省范围内天然气销售业务,为保证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销售合同的执行,保障交付气质合格,避免或解决气质纠纷,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开展天然气检测服务并出具报告。本次采购包含未来3年的天然气检测服务工作量。本次采购工作量为采购人预估仅作报价使用,合同有效期内,实际工作以采购人发出的工作委托单为准。
项目所在地: 福建省内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应答人具备CNAS认证的实验室。
3.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天然气气质检验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5.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6.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11-16 到 2023-11-2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01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3-12-01 10: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其实质为询价。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公开询价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应答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询价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08号中骏大厦A座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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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子邮箱: xiaohua2@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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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3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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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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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592-2939808
投诉受理人: 邵波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010-84527748
投诉受理人邮箱: shaobo@cnooc.com.cn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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