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长安村平安小区智慧乡村平台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长安村平安小区智慧乡村平台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安村平安小区智慧乡村平台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长安村平安小区智慧乡村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CC[2023]第016号
项目名称:长安村平安小区智慧乡村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8.98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98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书
致:福州康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汇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新展望园***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村平安小区智慧乡村平台建设项目已由亭江镇三资监管中心审核意见书以亭监字(2023)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安村平安小区智慧乡村平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 ①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3 年11月16日至 2023 年11月20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受邀请单位介绍信及指派前来购买标书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到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亭江镇惠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三资监管中心公告栏发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
方式:持受邀请单位介绍信及指派前来购买标书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到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处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亭江镇惠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接受被邀请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报名、投标。
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帐号:11702010010046883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长安村平安小区智慧乡村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CC[2023]第016号
项目名称:长安村平安小区智慧乡村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8.98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98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书
致:福州康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汇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新展望园***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村平安小区智慧乡村平台建设项目已由亭江镇三资监管中心审核意见书以亭监字(2023)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安村平安小区智慧乡村平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 ①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3 年11月16日至 2023 年11月20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受邀请单位介绍信及指派前来购买标书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到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亭江镇惠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三资监管中心公告栏发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
方式:持受邀请单位介绍信及指派前来购买标书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到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处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亭江镇惠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接受被邀请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报名、投标。
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帐号:11702010010046883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船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1号海峡双创产业园6号5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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