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市罗源生态局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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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罗源生态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罗源生态局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福建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 25号)、《福建省“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闽环保土〔2022〕2号)等文件要求,以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及其周边区域为重点研究对象,查明其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价其污染程度及范围。欢迎具备相关调查评估能力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2.项目工作范围
罗源金港工业园区
3.项目工作内容
(1)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调查收集评估对象周边环境、水文地质等资料,开展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识别关注区域及其周边环境信息。
(2)技术方案编制。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判断、筛选潜在污染区域,依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等文件,编制《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评审。
(3)地下水污染源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工作,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手段,建立和更新污染源清单,查明各污染源的历史变化。
(4)地下水污染途径调查。采用多种手段开展地下水污染源现状、污染途径和演变调查,判断污染物的主要渗漏通道位置,初步识别污染的范围与类型。
(5)监测井建设及样品采集检测分析。布设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环境监测点,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技术文件,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规范开展样品采集、保存、流转、检测、质控等工作。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指标分别参照“41+N”的原则确定(预计60~90项),土壤、地表水监测指标原则上应包括地下水特征污染指标,且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指标(每个样品平均90个检测项目以内的均应包含在报价内,还应当充分考虑环境质量标准之外的检测项目和非标检测项目);地下水、地表水样品采样分析报价应兼顾丰枯水期,土壤样品采样分析报价应兼顾深层样等技术要求。
(6)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根据样品测试结果,开展评估对象及周边地下水质量评价、地下水污染评价、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现状评价,查明地下水环境状况,识别地下水污染类型、空间分布等特征,对地下水污染成因进行分析;开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价、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价、地下水污染荷载评价,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及保护的对策建议。
(7)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控制文件的具体要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全流程记录质量控制过程形成质量控制报告,开展实验室样品测试质量控制和质量控制考核抽查,相关内容纳入调查评估报告。
(8)报告编制与报送。提交《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核。通过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子系统,报送成果资料。
二、成果提交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需符合申报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相关技术要求,且需满足以下项目进度: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2)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监测井布设及建设、采样、样品检测分析,并通过质控工作组检查;
(3)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和各成果图件、原始资料的编制整理,并通过专家评审;
(4)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成果报送。
三、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询价采购。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3.要求报价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具有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正本文件一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具备相关业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材料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应当提供明细及相应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
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报价文件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递交截止2023年11月22日下午17:30,邮递递交以交寄时间为准,地址为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2.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号。
3.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联 系 人:刘勤
联系方式:15980267022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2.项目工作范围
罗源金港工业园区
3.项目工作内容
(1)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调查收集评估对象周边环境、水文地质等资料,开展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识别关注区域及其周边环境信息。
(2)技术方案编制。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判断、筛选潜在污染区域,依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等文件,编制《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评审。
(3)地下水污染源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工作,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手段,建立和更新污染源清单,查明各污染源的历史变化。
(4)地下水污染途径调查。采用多种手段开展地下水污染源现状、污染途径和演变调查,判断污染物的主要渗漏通道位置,初步识别污染的范围与类型。
(5)监测井建设及样品采集检测分析。布设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环境监测点,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技术文件,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规范开展样品采集、保存、流转、检测、质控等工作。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指标分别参照“41+N”的原则确定(预计60~90项),土壤、地表水监测指标原则上应包括地下水特征污染指标,且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指标(每个样品平均90个检测项目以内的均应包含在报价内,还应当充分考虑环境质量标准之外的检测项目和非标检测项目);地下水、地表水样品采样分析报价应兼顾丰枯水期,土壤样品采样分析报价应兼顾深层样等技术要求。
(6)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根据样品测试结果,开展评估对象及周边地下水质量评价、地下水污染评价、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现状评价,查明地下水环境状况,识别地下水污染类型、空间分布等特征,对地下水污染成因进行分析;开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价、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价、地下水污染荷载评价,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及保护的对策建议。
(7)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控制文件的具体要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全流程记录质量控制过程形成质量控制报告,开展实验室样品测试质量控制和质量控制考核抽查,相关内容纳入调查评估报告。
(8)报告编制与报送。提交《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核。通过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子系统,报送成果资料。
二、成果提交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需符合申报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相关技术要求,且需满足以下项目进度: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2)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监测井布设及建设、采样、样品检测分析,并通过质控工作组检查;
(3)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罗源金港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和各成果图件、原始资料的编制整理,并通过专家评审;
(4)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成果报送。
三、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询价采购。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3.要求报价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具有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正本文件一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具备相关业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材料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应当提供明细及相应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
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报价文件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递交截止2023年11月22日下午17:30,邮递递交以交寄时间为准,地址为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2.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号。
3.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联 系 人:刘勤
联系方式:15980267022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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