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亭镇后角、郑庄、樟塘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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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亭镇后角、郑庄、樟塘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后角、郑庄、樟塘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公开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华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人工造林面积215亩,抚育修复面积378亩,更替修复面积692亩,总投资约26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本项目作业设计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2023年度的种植任务,2024年6月前完成2024年度的种植任务;本项目种植和第一年抚育完工验收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造林种植后,抚育期3年后竣工验收;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作业设计》的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相关的营造林施工经验。【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营造林内容项目的验收材料或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效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11月14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
7.2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3层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上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
电话:***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后角、郑庄、樟塘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公开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华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人工造林面积215亩,抚育修复面积378亩,更替修复面积692亩,总投资约26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本项目作业设计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2023年度的种植任务,2024年6月前完成2024年度的种植任务;本项目种植和第一年抚育完工验收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造林种植后,抚育期3年后竣工验收;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作业设计》的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相关的营造林施工经验。【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营造林内容项目的验收材料或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效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11月14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
7.2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3层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上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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