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平市建阳区水东片区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塔山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中标公示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3-11-11

【招标结果】南平市建阳区水东片区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塔山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中标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南平市 采购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水东片区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塔山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北京中科绿电节能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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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水东片区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塔山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2023/11/10】
 

南平市建阳区水东片区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塔山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498001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9日8:30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水东片区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塔山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
建设规模:主要包含:1、新建高密度沉淀池(含提升泵井、鼓风机房、加药间)、精密过滤器再生水蓄水池各1座; 新建污泥浓缩池 2座;新建污泥泵井1座;2、对现状2座氧化沟、加药间、尾水监测井、变配电间进行改造;3、对现状厂区进行海绵改造;4、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技术服务;5、提标改造工程中其他工作量。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值:11.14%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修正前
报价(元)
修正后
报价(元)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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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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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北京中科绿电节能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江苏南水科技有限公司。
(1)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叁仟叁佰肆拾叁万柒仟伍佰叁拾陆元整(*** 元),其中①项目建设部分投标总报价=33227536元(其中建安下浮率K为11.05%),技术服务总报价(2年)=210000元(年技术服务费 10.5万元/年)
(2)项目负责人:柏绅伟(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京1132015201516199)。
(3)工期:包括建设期和技术服务期,其中建设期180个日历天,自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技术服务期:2年(其中:①服务前期水质达标和关键技术解决的技术服务:6个月;②再生水(中水)的技术服务期:2年)。
(4)质量标准:(1)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3)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须实现对水质提标(污水处理)和再生水(中水)利用全过程的智慧水质监测、智慧监管、智慧运维、数据统计的可视化展示与管理(4)技术服务要求:满足《技术服务合同》及招标人和有关单位的考核要求;项目合作期限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项目合作期限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5)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项目规模
服务期
建设单位
中水回用资源化利用项目采购项目
4970.5354
工程建设运营维护一体化、5000吨/天
建设服务期 12个月,运营期限10年
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江潮(主任)、李盛、李雄、黄文义、游朝海
7、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
8、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8号城投大厦5楼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邮编:350002
电话:***,传真:0591-28059659
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8号城投大厦7楼
联系电话:0599-5810909(0599-5812908)、0599-5838635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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